法律分析:挂牌上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员工在机器设备的清洁、维护、保养过程中因机器/设备的意外启动或能量/介质的突然释放而对员工造成伤害。这反过来又锁定了潜在的危险机器/设备和能源。
法律依据:(QSY1421-2011)《安全上锁挂牌管理规定》第5条管理要求
1.1 为避免在设备、设施或系统区域内堆积操作 危险能量或材料的意外释放 所有危险能量和材料的隔离设施应上锁并贴上标签。
1.2 每个参与操作的人员在操作前应确认隔离到位,并已加锁、贴标,并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。应在整个操作过程中保持上锁和挂牌,包括轮班。
1.3 上锁和标签应由操作人员和操作人员自己进行,并确保安全锁和标签放置在正确的位置。在特殊情况下,如果我锁锁困难,我应该让别人代我锁锁。安全锁钥匙必须由操作者自己保管。
1.4 为确保操作安全,操作者可能需要额外的隔离、上锁和挂牌。如果操作人员对隔离和锁定的有效性有疑问,可以要求重新测试所有隔离点。
1.5 使用安全锁时,应在锁上贴上“禁止危险操作”的警示牌。在特殊情况下,如不能锁定的特殊尺寸阀门或电源开关,经确认并书面批准后,只能挂警示牌代替锁定,但应采用其他辅助手段满足不锁定的要求。
1.6 加锁、贴标后,应通过试验确认危险能源和材料已被清除或隔离,否则所有危险能源和材料的来源应视为未消除。所有电气危险均应在断电后进行电力检查或放电接地检查。
1.7 隔离点的确定、隔离和隔离方案的制定应由当地人员、操作人员或双方确认。